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2022年辽宁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以下称为“本项目”)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普通公路建设养护投资政策的通知》(辽交规划发〔2022〕24号)批准,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招标人为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称为“招标人”),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为“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22年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作为项目管理法人的普通干线公路的修复、专项、预防、应急等养护工程的交工验收质量检测,主要包括路面预防养护、修复养护工程,危旧桥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专项养护工程项目。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作为项目管理法人并在2022年完工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共划分为4个标段(详见下表):
2.3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10个月(计划服务时间:2022年8月1日~2023年5月31日)。具体服务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2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兼投不兼中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以提交M(M≤4)个标段的投标文件,但最多只能参与N个标段详细评审,且最多允许中1个标。 3.3.1 根据交通运输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结果:当投标人被评为AA时,N=3;当投标人被评为A时,N=2;当投标人未被评为AA或A、或未取得评级的,N=1。 信用评价结果的认定:优先采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2021年辽宁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设计、施工、检测企业和检测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通告》(辽交公水发〔2022〕22号)中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其次采用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发布的最近一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 3.3.2 对于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当其提交的投标文件标段数(M)≤允许参与详细评审的标段数(N)时,提交的所有标段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当其提交的投标文件标段数(M)>允许参与详细评审的标段数(N)时,将在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结束后、开展详细评审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选取其中的N个标段参与详细评审,参与详细评审的具体标段号采用随机的方式确定。 3.4 回避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详细评审,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标段内地区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或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或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对应标段的投标。 (4)为标段内地区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所设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机构(或其母体),或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或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对应标段的投标。 (5)本次招标的中标人(或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或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与后续对应标段内地区的工程施工、材料供应,不得为对应标段内地区的质量监督部门提供本年度的试验检测服务,不得为对应标段内地区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立工地试验室。 3.5 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16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之前,登录阿里云盘(链接:https://www.aliyundrive.com/s/k592N6nmReV)免费获取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阿里云盘(链接同上)动态,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年7月26日9 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00 时至9:3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时,除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交在投标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或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在第一个信封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上发布。 5.6本项目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开标记录表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发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ln.gov.cn)、《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监督部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运处 联系人:赵先生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电 话:024-23878036
招标人: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128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024-81676137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系人:李先生李女士 电话:024-31230886(转0) 传真:024-31230886(转867) 网址:www.huajie.com.cn 邮箱:lngljzb_hj@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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